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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的配资平台 将近六年仍未出辅导期,徽商银行原董事长刚任新职

发布日期:2025-08-15 21:56    点击次数:67

资深的配资平台 将近六年仍未出辅导期,徽商银行原董事长刚任新职

严琛之前资深的配资平台,徽商银行已有三任原董事长相继落马

作为一家港股上市银行,徽商银行日前披露了最新一期(第二十三期)A股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以下简称“辅导报告”)。辅导报告显示,在历经近六年的辅导期后,徽商银行仍存在公司治理、主要股东股权纠纷、职工持股不符合监管规定等三大问题。

就在今年7月末,徽商银行原董事长严琛辞任,赴任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严琛之前,该行已有戴荷娣、李宏鸣、吴学民3名原董事长相继落马,其中戴荷娣、李宏鸣已被判刑。

辅导报告剑指三大问题

根据最新一期辅导报告,徽商银行目前仍存在公司治理、主要股东股权纠纷、职工持股不符合监管规定等三大问题。关于公司治理问题,辅导报告指出,徽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2年1月届满,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1年12月届满,且部分董事、监事任期超过三年,目前仍未解决,辅导机构将督促该行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职工持股不符合监管规定方面,辅导报告称,该行目前存在单一职工持股超过50万股的情形,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相关规定。辅导报告显示,辅导机构已积极与徽商银行股东协商,采用不限于转让等方式将单一职工持股数量降至50万股以下。

关于主要股东股权纠纷,辅导报告称,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的股权纠纷处理结果,可能对徽商银行A股发行造成一定影响。

具体来看,2019年8月20日,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签订了相关资产转让的《框架协议》,其中包含三项资产:徽商银行2.25亿股内资股份;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四海”)的51.6524%股权;中静新华境外子公司合计持有的徽商银行12.46亿股H股股份。

根据该《框架协议》的约定,中静新华向杉杉控股出售上述三项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为121.5亿元,并约定了相关交易价款支付及办理过户交割手续的条款。其中就中静四海51.6524%股权,杉杉控股指定杉杉集团作为中静四海51.6524%股权的受让主体,并由杉杉集团与中静新华相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此后,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团分别向中静新华支付了定金及部分交易价款,并就中静四海的51.6524%股权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因双方对股权交割及款项支付产生争议,杉杉控股与中静新华于2020年6月前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已对双方股权转让纠纷案分别出具一审判决,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概述如下:(1)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签订的《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中静新华与杉杉集团签订的《关于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书》于2020年6月2日解除;(2)中静新华应返还杉杉控股为本次股权转让支付的相应价款;(3)杉杉集团应返还登记在杉杉集团名下的中静四海51.6524%股权,同时中静新华返还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4)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2023年9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股权转让纠纷分别出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中静新华在上交所的披露信息,杉杉控股、杉杉集团曾于2023年10月及11月就上述股权转让纠纷案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间,双方协商一致于2023年11月30日签署《和解协议》并于当年12月6日生效,据此,上述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已于2024年3月13日终结执行。2024年9月11日,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已恢复执行。

2024年3月21日,中静新华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就该两案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意见为:符合再审条件,建议立案审查。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在立案审查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A股发行人的股权应清晰。而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的股权纠纷处理结果可能导致徽商银行主要股东变动,对徽商银行A股发行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A股上市已筹划多年

公开资料显示,徽商银行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注册成立,2005年11月更为现名,2013年11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截至2024年末,徽商银行及附属机构在职员工12837人,设有21家分行及464个对外营业机构,包括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徽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附属公司。

根据该行今年8月1日晚发布的正面盈利预告,截至半年末,该行总资产约为2.25万亿元,不良贷款率约为0.98%。今年上半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约211亿元,同比增长约2.2%;实现净利润约93亿元,同比增长约3.8%。

登陆港交所大约两年后,徽商银行于2015年7月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书,拟冲刺“A+H”两地上市。但之后A股上市之路非常坎坷,多次遭遇停滞、搁浅等情况。2019年9月,徽商银行正式开启A股辅导备案,辅导期截至目前已接近六年。

上述辅导报告披露,今年4月至6月间,该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A股发行方案及授权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延续A股上市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持续有效。

曾有三任原董事长落马

根据徽商银行今年7月31日发布的公告,因工作调动,严琛已于30日辞任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一切行内职务。同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严琛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履历显示,严琛2019年12月加入徽商银行,2021年7月被核准为该行董事长。严琛1972年8月出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综合计划局计划处正科级行员、党委宣传部综合处副处长、信用管理局评级方法与标准处副处长,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副局长,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池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宣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宣城市委副书记,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董事长兼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奇瑞汽车董事等职。

值得一提的是,在严琛之前,徽商银行有戴荷娣、李宏鸣、吴学民3名原董事长相继落马。2022年5月,戴荷娣一审获刑12年。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6年,戴荷娣利用担任原合肥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组书记、董事长、行长,徽商银行董事长、督导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资金拆借、贷款审批、贷款核销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320.46万元。2015年至2019年,戴荷娣利用担任云南省富滇银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1225.08万元。

2024年5月,李宏鸣一审获刑14年半。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6年,李宏鸣在担任安徽省黄山市市长、宿州市委书记、徽商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085万元,其中8580万元未实际取得。李宏鸣担任徽商银行董事长期间,在为企业发放贷款、续贷、重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吴学民2022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2014年至2022年,吴学民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提货券等折合共计122.17万元资深的配资平台,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2023年1月,吴学民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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